涉外离婚的诉讼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
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
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
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
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
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
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
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
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
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
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国内人民
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
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