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外国人在华离婚(法院17天内立案受理)

英籍Kevin(男)和英籍Daisy(女)原在英国登记结婚,婚后双方都到英国发展。2010年男方到北京工作,女方带着孩子也在中国某城市生活,至目前夫妻分居已一年多。双方多次协商离婚无果,2012年3月7日,向本站首席律师咨询是否能在中国起诉离婚?能否同时要求分割在中国国内的房产?两外国人在华离婚管辖一直是实务中难题,本站首席律师多次讲课时都已充分论证此种情况中国法院有权管辖,随决定代理此案。Kevin于2012年3月12日办理委托律师手续,代理律师随即准备好起诉所需所有材料,在半个月内两次到女方所在地法院立案。经过与当地法官沟通和不懈的努力,当地法院终于决定于3月29日立案,同时送达开庭传票。此案从当事人委托到立案总共历时17日。但愿在华外国人离婚“管辖难”不再是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