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大法官支持无理由离婚 称该国婚姻法过时
中国法院网
据英国《每日邮报》
据报道,依照英国现行的婚姻法,夫妻一方出现过错,六个月后便可合法离婚。最常见的罪责是通奸,或投入太多精力工作而无暇顾及家庭。
1996年,约翰·梅杰为首相的英国保守党政府引入了新的家庭法令,计划去除离婚中的罪责条件,允许无理由离婚。但后来布莱尔带领的工党政府拒绝将无理由离婚合法化。
尼古拉斯·沃尔是英国最资深的离婚案件法官,他在近日对家庭法律师演讲时说,“离婚本身只是行政程序,却被伪装成司法程序。”无疑这是有历史根据的,在19世纪、20世纪,离婚关乎个人的社会地位,在离婚时表现自己是无辜的一方很重要,但现在,这些观念已经过时了。
一些议员及民众表示反对,称若将无理由离婚完全合法化,将会更鼓励人们离婚。此外,离婚时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也需要讨论罪责而加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