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10个月后,妻子怀了一对双胞胎,法律上该如何认定孩子的父亲?
乔安娜·L.格罗斯曼、劳伦斯·M.弗里德曼
// 案情 //
年轻的罗伯特·内廷 Robert Netting 和其妻子卢安达 Rhonda 一直想怀一个孩子,但罗伯特被确诊患有癌症,两人都知道化疗可能会导致他不育。
开始治疗前,罗伯特储存了他的精子用于以后人工授精。罗伯特后来死于癌症,去世前,他明确表态,要求卢安达在他死后启用他先前储存的精子。
罗伯特去世10个月后,卢安达怀上了一对双胞胎,提出申请为双胞胎孩子领取社会保障费,按规定该费用通常应由过世者的未成年子女领取。
一直以来,家事法都将父亲去世后才出生的孩子考虑在内。在人均寿命较短、无抗生素、战乱频仍的过去,男人较早过世,留下有孕在身的妻子时有发生。
如果孩子在父亲去世之前已怀上,后来又顺利出生,法律仅将孩子视为怀孕“成形”而非出生。法院将丈夫去世后280天内出生的孩子推定为此人的孩子,拥有全部继承权。
如今,父亲去世后怀上孩子已成现实。男人可以在有生之年储存精子,以后用于使女人受孕或用于人工授精。
死后怀孕提出了许多医学和生物伦理问题,也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已过世的精子来源者是孩子的父亲吗?孩子可以有资格享受社会保障福利吗?可以继承吗?
一家联邦法院认为,内廷的双胞胎孩子可以享有其社会保障福利,罗伯特为孩子们的法定父亲。亚利桑那州亲子关系法让法院裁定已婚父母遗传学意义上的子女是其法定“子女”,而不管何时怀孕。
内廷案的父母身份问题依照亚利桑那州的法律确定。虽然社会保障是一个联邦管辖的问题,但涉及死者家属利益的法律允许各州自行定义“父母”和“子女”。
事实上,同一家联邦法院近期对加利福尼亚州的一起案件形成了相反的结论。法院认为,加利福尼亚州亲子关系法对“子女”的定义不够宽泛,未包括父亲去世后怀上的孩子。
有5个州的立法机关通过了法律,允许在父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让遗腹子女享有继承权。另外,有两个州通过法律禁止遗腹子女享有针对去世父母一方的继承权。
纽约州近期修订其法律,明确遗腹子女不在父母一方意外剥夺继承权的保护范围之内。但多数亲子关系法律以及涉及如社会保障和遗产继承利益的法律都未考虑或提到此类子女的权利。
这个时代在赋予个人权利的同时,也赋权于法官,将法官们置于争议的中心,驱使他们为社会出现的各类“疑难杂症”“对症下药”。
关键词:涉外离婚律师 涉外继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