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生子”不再获美籍身份——假新闻
昨日,美国国籍认定细则改变,出现传言称:在美出生子女无法再
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引起了众多关注,有很多客户朋友们询问关于前述传言的真实性。以下系传言图片:
图中内容如下:
以上图片内容系传言,是关于该细则改变的片面解读,正解是,该新规定仅适用以下两种情况:1、在美国境外出生的美国政府官员或武装部队成员的子女;2、在美国境内出生的短期访美的非美国公民的子女。
去年12月,小编曾在本公众号发表过《“赴美生子”与美国国籍》一文,全文如下,供大家参考:
美国宪法规定,只要在美国国土范围内出生的婴儿即可无条件的终身拥有美国公民身份,孩子的公民身份不会因为孩子将来是否生活在美国而改变或丢失。任何人只要在美国领土范围内出生,一出生就具有美国国籍,这比起亲属移民、技术移民、投资移民更容易拿到美国护照,具有高回报、成本低、手续简单等优点,使得近几年赴美生子的中国父母越来越多,甚至由此产生了很多专为美国公民以外人群子女出生提供的月子中心。 关于赴美生子涉及的法律问题: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本次细则改变针对的是两类特殊身份人群,关于在美出生国籍的其他方面并无变动。
1、是不是所有中国公民在美国生的孩子都能取得美国国籍?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同一个特定国家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和外交保护权的法律依据。自然人原始国籍的认定,主要根据“血统主义”、“出生地主义”、“混合主义”三种原则。美国采用“出生地主义”原则,而我国《国籍法》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主要采用“血统主义”原则。 我国《国籍法》第4 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据此,只要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不具有外国定居资格,无论个人出生在中国或外国,中国法律承认该个人具有中国国籍;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系中国公民且定居在外国,依据父(母)定居国法律或个人出生国法律,个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中国法律承认该个人具有出生地国籍,不具有中国国籍。那么如何判断是否“定居”?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中美两国关于赴美生子条约中的原则与现行做法
(1)双边条约1982年2月18日起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的附件一《中美两国政府关于两国公民团聚、旅行方便等问题的补充换文》第2条规定:“两国政府同意给予自称同时具有美利坚合众国国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在两国间旅行的便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两国政府承认双重国籍。上述人员出境手续和证件将按照居住国的法律处理;入境手续和证件将按照前往国的法律处理”。
(2)中美两国判断个人原始国籍的现行做法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定居在美国的中国公民,个人出生在美国的,美国法律承认其具有美国国籍,美国主管机构可应当事人申请为其颁发美国护照或相应身份证件,中国驻美国使领馆为其美国护照颁发相应签证。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非定居在美国的中国公民,个人出生在美国的,美国法律承认其具有美国国籍,美国主管机构可应当事人申请为其颁发美国护照或相应身份证件。但是,中国法律只承认该个人具有中国国籍,中国驻美国使领馆可应当事人申请为其颁发中国公民国际旅行身份证件。实践中,该个人出入境美国的证件和手续均按照美国的法律处理,入出境中国的证件和手续均按照中国的法律处理。3)中国旅行证与户籍中国旅行证是具有外国护照的中国人回中国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用于出入海关,宝宝持“中国旅行证”入境后,上户口有中国居民身份证,不上户口办外国人临时暂住证。中国旅行证在中国大陆境内,性质等同于身份证,出了中国都用美国护照。旅行证一般有效期为2年,且只能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期满可续签。美宝成年后,中国旅行证将作废,到时需申请中国签证。 总之,办理旅行证只是为了方便回中国国内生活,对于美宝的身份并没有影响。美国宝宝即使一辈子生活在中国,仍是美国公民。当然,美宝也可以申请退出美国籍,申请加入中国籍。赴美生子的妈妈们回国后,可以给孩子上户口,不违法。是否给孩子办理中国护照才是重点,上户口与国籍无关。
3、美国的“出生公民权”将废除?
美国总统特朗普在2018年10月29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他计划签署一项行政令终止“出生公民权”。但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的首席律师Lynden Melmed表示,移民和宪法学者普遍都不认为总统有权力改变“出生公民权”。根据1868年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在美国归化,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执行任何削弱美国公民权利或豁免权的法律。”在美国出生的孩子享有“出生公民权”,自然获得美国国籍,而不管其父母的国籍、肤色和法律身份。美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了两种修改宪法的程序。一种是国会两院进行投票,当出席议员达到法定出席人数,并且有三分之二的议员赞成,可以提出修正案。另一种是各州三分之二州议会请求,可提出修正案。最后需要经过各州四分之三州议会或者四分之三州制宪会议批准。特朗普知道修宪难度之大,所以打算通过签署行政令来达到目的,行政令不用国会批准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发布并执行。然而根据美国的政治制度设计,总统虽然享有发布行政令的权力,但发布的内容要受到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特别是为了避免总统滥用职权,以及国会被架空,行政令的内容不能超出宪法规定的范围或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否者会被宣布违宪或违反现行法律。国会也可通过立法来推翻行政令,或是削减执行行政令所需的经费,最终使其无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