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女不堪台湾丈夫虐待离婚


     靓女与台湾老板飞机邂逅,半月后闪电结婚,没想到婚后常被丈夫打成

“熊猫”。昨日,两人在南岸区法院协议离婚,靓女获约15万元补偿。涉外、

涉港台离婚案逐年增加,广大妇女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不准与陌生人说

话。  

     陈琳(化名)家住南坪,温柔漂亮。2002年12月,22岁的她在飞机上偶

遇台湾商人温强(化名)。攀谈得知,温在台湾收入颇丰。分手时,两人互换

了电话号码。 

     随后,阔绰的温强开始向陈琳展开追求。半个月后,陈琳与比自己大11岁

且离过婚的温强在南岸登记结婚。 

     婚后,两夫妻到台湾开始新生活。2004年初,两人之间矛盾凸显,温强不

准陈琳与外人交往,邻居碰面也不准打招呼。一不顺心,温强就向陈琳发火,

还动手打人。  

     2004年8月,陈琳向台湾援助机构求助,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当年底,

陈回重庆后到南岸区法院起诉离婚。通过律师,她撤回在台湾的离婚诉讼。 

昨日,两人在南岸区法院协议离婚。陈琳得到500元人民币和18100美元(约

15万人民币)的补偿。  

     今日就是“三八”节,昨日,南岸区法院民一庭法官专门给远嫁台、港的

女性支招。 

     该庭陈芳庭长介绍,我市涉外、涉港台离婚案件逐年增多,南岸区是该类

案件高发地。此类离婚案占去年该庭所审案件的6%~7%。 

     主审法官杨忠表示,当事人结婚前要擦亮眼。如果在异地遭受家庭暴力,

应及时向当地警方求助,保留证据,同时应积极通过当地援助机构,寻求法律

帮助。回大陆后,要及时提起诉讼。另外,还要掌握被告的财产线索,特别是

在大陆的财产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