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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长刚 律师

涉外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律师网首席律师
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首席律师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十佳婚姻家庭法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导师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
2018年入选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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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页 >> 涉外继承法律

在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发表于2006/10/8      

在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

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

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

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据此,我们知道中国公民继承遗产时:

(1)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外,遗产在国外的不管不动产还是动产均适

用外国法律;(2)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内,遗产在国外的,动产适用

中国的法律,不动产适用外国的法律;(3)如果被继承人住在国外,

遗产在国内的,则动产适用外国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中国的法律;

(4)如果被继承人(必须外国人)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产都

在我国境内的,则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我国法律。

    2、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2款

规定,外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

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据此,我们知道,外国人继承遗产:

(1)如果遗产在我国境内,不管被继承人是不是中国人,只要他居住

地也在我国境内,则动产和不动产均应适用我国的法律;(2)如果遗

产在我国境内,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在国外,则动产适用外国法律,不

动产适用我国法律;(3)如果中国公民作为被继承人时,其遗产在国

外的,而该公民居住在境内的,则动产适用我国法律,不动产适用外

国法律;(4)作为被继承人的中国公民如果生前居住在国外,遗产在

境外的,则动产和不动产均适用外国的法律。

    另外,在处理涉外继承时,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签订有双边

或多边条约、协定的,应按照该条约、协定的有关继承方面的规定处

理,但我国申明保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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