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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孙长刚 律师

涉外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律师网首席律师
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首席律师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十佳婚姻家庭法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导师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
2018年入选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名单

邮箱:lawyerscg@sina.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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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美利坚合众国大使馆常见问题解答
发表于2007/12/28      

19. 我要办理离婚委托书公证。请问能邮寄办理吗?
不可以。如你是中国公民(未取得美国护照),本人必须亲自到使领馆办理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到当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如你是美国公民,可根据美国公民(包括华人)的办证程序,通过“三级认证”程序办理。

20. 使领馆可以直接认证在国内办理的公证书吗?
根据国际惯例和有关规定,国内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必须经过外交部或地方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认证,然后向公证书使用国驻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申请认证,然后方可在有关国家使用。驻美使领馆不受理国内出具的公证书的认证申请,也不能凭国内出具的公证书另外出具公证书。

 

22. 使领馆可否为中国公民办理离婚登记或“协议离婚”?
不可以。当事人(包括双方均在美国及一方在中国、一方在美国)如选择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但又不便亲自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国内有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事人应亲自到居住地所属领区的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委托书及民事诉状或民事答辩状或离婚意见书签名属实公证。如当事人不便亲自到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有关公证,应根据认证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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