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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长刚 律师
涉外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律师网首席律师
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首席律师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十佳婚姻家庭法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导师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
2018年入选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名单
邮箱:lawyerscg@sina.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
A座16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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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3671188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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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离婚前要考虑的事项 |
发表于2009/5/10 |
离婚是一个涉及社会和法律的问题,当夫妇考虑离婚的同时,为了减低在精神心理上所承受的痛楚,双方应保持冷靜,正确地处理好相互间的各种问题。为此,在离婚之前,有必要考虑以下问题:
1、子女抚养权的安排。
2、子女探访权。
3、抚育子女的经济支持。
4、子女的医疗、牙医保险、住院吃药及心理健康费用。
5、抚育子女的开销的税务优惠谁来申领?
6、配偶赡养费。
7、分产。
8、物业分摊及转让。
9、其他投资,例如股票、债券及储蓄等的分摊。
10、如何处理债务。
11、加拿大退休金。
12、个人物件的分配及处理。
13、汽车,包括旅行车及游船。
14、入息税的申报及税务负担的分配。
15、破产问题,假如另一配偶申请破产,如何保障自己。
16、产业分配后,如何获得妥善保障。
17、如何确保对方会执行应有的责任。
18、如何隐藏对方财产以逃避分产责任。
19、如何处理对方施以暴力或虐待等激烈行为。
20、恢复婚前姓氏。
21、人寿保险的处理,如更改受益人或购买保险以保障死后仍能支付配偶及子女的赡养费。
22、律师费、会计师费等开支。
23、子女或配偶的教育费。
24、离婚后,如某一方或子女情况有所更改,如何作出适当的应变。
25、子女们出现特殊或个别情况时,如参加夏令营或需要补习数学等,是否有条文作出有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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