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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长刚 律师
涉外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律师网首席律师
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首席律师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十佳婚姻家庭法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导师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
2018年入选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名单
邮箱:lawyerscg@sina.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
A座16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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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lihunlawyer
电 话:13671188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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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代理起草涉外婚前、婚内财产约定 |
发表于2010/12/7 |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立法精神对于夫妻财产约定是采用鼓励的态度。 律师代为起草涉外婚前、婚内财产协议必要性:由于夫妻关系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与合同法的财产属性有所区别,涉外当事人在订立相关婚前、婚内财产协议时,有很大法律风险,由律师代为起草涉外婚前、婚内财产协议非常重要。 北京涉外离婚与继承律师网代理起草涉外婚前、婚内财产协议的收费标准是: 不论财产数额,起草协议收费人民币二千元起。起草英文版或其它文字协议收费人民币五千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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