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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孙长刚 律师

涉外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律师网首席律师
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首席律师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十佳婚姻家庭法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导师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
2018年入选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名单

邮箱:lawyerscg@sina.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
A座16层
  微信号:lihun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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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团队
·首 页 >> 涉外离婚法律

诉前涉外离婚调解业务:
发表于2010/12/7      

一、夫妻协议离婚不成的原因:
1、一方确实深爱另一方,不愿离婚,或出于对孩子成长考虑,不愿因离婚给孩子造成负面影响。
2、  一方在财产分割上不肯让步,提出使另一方无法接受的条件。
通常情况下,协议离婚达不成的最根本原因在于财产分割分歧较大。一方通常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或根据自己主观判断,认为对方有财产隐匿行为,估计对方财产过高。
二、律师介入调解的优势:
可使对方当事人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表明聘请律师一方当事人确已没有退路,表现出了非离不可的决心,可以使对方当事人充分认识到客观实际,对自己的要求再行进一个客观的反思。同时,律师可以在其中积极斡旋,争取双方都让步的机会。
三、我们律师接受一方当事人委托后,即制定调解方案,与对方当事人联系面谈事宜,调查清楚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何处,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过分要求,可以从法律角度给另一方当事人耐心说明。力求双方达成协议
总之,涉外离婚案件由于当事人主体、住所等涉外因素,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周期、审理周期都较长,如能通过调解解决,对涉外离婚当事人都非常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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