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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长刚 律师
涉外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律师网首席律师
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首席律师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十佳婚姻家庭法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导师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
2018年入选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名单
邮箱:lawyerscg@sina.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
A座16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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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lihunlawyer
电 话:13671188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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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与继承中的律师见证业务 |
发表于2010/12/7 |
律师见证是指律师根据涉外离婚与继承当事人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的名义,对涉外离婚与继承当事人申请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证明的活动。涉外离婚与继承律师见证能够促使当事人认真、严肃、仔细地对待他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增强其责任感,从而保证双方建立的法律关系的合法性、稳定性,且有利于执行。
涉外离婚与继承律师见证应遵循三大原则:
1、直接原则。
2、公平原则。
3、对强制公证的行为不能予以见证原则。如国务院关于收养子女的规定,明令要求经公证机关公证。
涉外离婚与继承律师见证程序:
l、对委托人提交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作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结论;
2、在见证会议上,对法人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3、在涉外离婚与继承双方当事人的签订的法律文书上,律师应写上法律评语,签名并加盖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公章;在见证的法律文书发生纠纷时,律师有义务证明见证的内容,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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