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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长刚 律师

涉外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律师网首席律师
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首席律师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十佳婚姻家庭法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导师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
2018年入选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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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竹地方法院:一台商出轨致小三生下孩子
发表于2014/3/12      
 
2014 年 1 月 22 日 台海网
 
台海网(微博)1 月 22 日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新竹吴姓台商 1991 年间前往大陆投资成衣厂,2 年后与大陆籍连姓女子结婚,生下 2 女 1 男。不到几年光景,吴男在外结识小三,疏于经营成衣厂致负债累累,他把债留妻子,离家与小三同居并生下 1 子。吴男日前向新竹地院提离婚诉讼,法官予以驳回,表示“若予准许,不仅于法相悖,也与伦理观念不合”。
判决书指出,吴男与连女婚后同在大陆经营成衣厂,一家 5 口原本幸福快乐,但吴男在外结识异性,开始冷落被告,且对 3 名子女不闻不问,连女独撑家计。连女百般忍让,期待吴男回心转意,但吴男与小三聂女返台共筑爱巢,生下 1 子,吴男还费尽心机帮小三之子办理入籍台湾。
吴男想就此与小三比翼双飞,向新竹地院诉请与连女离婚。法官发现,吴男明知妻子大陆地址,却将起诉状寄到自已新竹的户籍地,让陆妻不知来台辩护。
连女十分痛心,委托台湾律师跨海辩护,她指证两人仍在婚姻期间,老公就包养小三,生下 1 子,对婚姻不忠贞的是老公。新竹地院法官认为连女有理,驳回吴男离婚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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