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涉外家事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18年9月18日
2018年9月15日,孙长刚律师接受陕西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邀请做涉外业务及家事实战技能培训交流。
2018年9月16日孙长刚律师受邀前往河南郑州,为河南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培训班讲课。
孙长刚律师以“涉外婚姻家事业务专业化拓展与财富传承”为主题,围绕三个方面进行了分享。
第一部分谈婚姻家事及律师业务专业化。
孙律师介绍了两点,第一点是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业务概述,孙律师讲述了婚姻家事业务的现状、涉外婚姻家事业务当事人特点,第二点是律师业务专业化,孙律师认为律师业务专业化是发展趋势,但律师应该注重法律知识学习的多元化。
第二部分讲涉外婚姻家事业务如何办理、婚姻家事业务实务中的程序及实体问题。
首先,孙律师介绍了实务中委托关系建立与注意事项、实务中各个环节的操作、涉外离婚继承裁判承认与执行、涉外婚姻家庭与继承律师业务范围。
其次,孙律师总结了涉外婚姻家事实务中的国际私法程序性“五难”问题:立案受理难、送达难、调查取证难、开庭审理与判决难、判决承认与执行难,孙律师辅以案例进行细节讲解并提出了一些应对方案。
最后,孙律师通过案例讲解涉外婚姻家事实务中的国际私法实体性问题,一是涉外婚姻家庭继承案件法律适用,二是涉外婚姻家庭继承案件法律查明。
第三部分重点介绍财富传承业务实务现状及困境、挑战。
第一,孙律师通过具体案例介绍了涉外资金信托设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孙律师强调:如果信托资产为房产、股权、香港上市或美国上市的股权、离岸地资产,信托将会涉及商事、金融、家事、国际私法等更多法学领域。
第二,孙律师结合实务案例,讲述信托纠纷实务中的家事及国际私法问题,孙律师通过4个案例提出以下3个问题:1、境内信托击穿法律问题及思考;2、域外信托击穿法律问题及思考;3、信托纠纷中受益人的利益保护思考。
第三,与信托相关婚姻法法律问题,即夫妻个人财产信托受益权在婚后增值性质和归属,孙律师认为,信托受益权是我国金融领域出现的一种新的财产权形态,作为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的增值部分性质认定是一个新的难题。
最后,孙律师谈了财富传承实务面临的挑战,孙律师认为:
财富传承实质是婚姻家庭最高端的非诉业务,是涉外家事业务的拓展创新。
无论财富传承信托、基金、大额保单等相关业务,还是私人银行、家族办公室。无论律师还是相关信托、保险等机构,目的都是拓展、服务于高净值客户。任何一位做境外投资理财或已移民、正在办理移民、准备移民的高净值产客户的资产都具备形式多样化,分布全球化的特点,他们不可能将自己所有资产全部转移到国外或一个国家,也不可能将所有利害关系人移到一个国家。他们可以没有婚姻问题,但不可能不面临财富传承问题、继承问题,以及境外投资理财问题,只要出现其中一个问题,各国不同的婚姻家庭继承制度均对他们国外、国内财产产生巨大影响。
也就是说高净值客户想不涉外都难。
越来越多的中国高净值客户设立离岸信托或国内信托,信托实务已远远超越研究, 家族信托遇到法律层面、律师实务、司法实务层面及学术研究层面挑战,我们目前财富传承拓展遇到瓶颈和落地难。
为了解决财富传承落地及实务中如此复杂的法律问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涉外家事专题研究委员会2018年6月9日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举办了首届家事与财富传承涉外法律论坛,孙长刚律师表示,致力搭建一个家事与财富传承领域研究与实务跨界交流、相关领域跨学科探讨、国内外跨境交流合作平台。
在场律师均聚精会神地听讲,培训结束后都意犹未尽,希望有机会还能与孙长刚律师交流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