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郝志新
来源:“涉外家事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18年2月5日
2018年1月27日,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主办的“2018明德经济论坛——新时代 新变革 新未来”在中国人民大学逸夫会堂盛大开幕。本次论坛聚焦宏观经济形势、金融投资格局、产业政策调整、家族财富管理等热门话题,论坛分为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分析和地产发展前景两个专题,邀请了政界权威、名校学者、经济专家以及实务律师对当下的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国内众多公司企业家参加了本次论坛。
论坛开始,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教授作为嘉宾致辞,并就“中国宏观经济共识中的分歧”作主题演讲。刘元春教授就当前的经济形势发展以及面临的问题作出总结。他表示各级市场在经济层面的共识总共有六大方面,即GDP增速相对趋稳、外需还会持续上扬、中国内需势头强劲、新动能转化到了跨越阶段、货币政策稳健以及中国汇率可能出现略贬的状态,同时中国的经济增长也存在一定的水分,国内地方财政的调高、国外贸易保护主义都是2018年需要面对并解决的问题。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庄恩岳发表关于新时代不良资产新机遇的主题演讲。他指出,企业存在不良资产是一个正常现场,企业家不能光靠负债建设来降低不良资产,而是应该思考如何盘活不良资产,通过债转股等方式使企业增加活力。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院长张耀军教授就人口分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发表演讲。
在互动探讨的圆桌对话环节,由家族财富管理50人论坛秘书长孙建波担任主持人,山东信托家族信托业务部总经理周群、民生银行私人银行部总经理孔庆龙和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长刚律师作为圆桌嘉宾,就“中国经济改革与家族财富传承”话题进行探讨。周群提到山东信托作为内地第一个在香港上市的信托公司,将服务于更多家族的信托架构,让更多的家族在信托公司的帮助下完成财富传承。孔庆龙表示,民生银行作为国内最大的私人银行将推出离岸股权信托等财富传承模式来服务中国高净值客户。
在圆桌讨论环节,孙长刚律师从法律的视角探讨了家族财富传承过程面临的法律问题以及实践中的法律困境。孙律师以实务中资金信托的真实案例,谈家族信托的复杂性及与律师业务的相关性,列举了涉及到的一系列国际私法问题,即:信托文件约定适用中国法律是否绝对适用中国法律?信托文件约定适用中国法律,该信托项下婚姻效力、婚生与非婚生子女、夫妻财产关系是否适用中国法律?信托文件约定适用中国法律,该信托项下继承与法定继承等事项是否适用中国法律?外国人以境外资产在国内设立信托及法律适用?等等 。
孙律师特别指出,目前国内信托财产主要是资金,如信托资产为房产、股权、香港上市或美国上市的股权、离岸地资产,将会涉及到婚姻法、继承法、信托法及国际私法等众多法学领域,不仅是律师实务方面的挑战,也是法律层面、司法实践层面的挑战。
孙律师认为, 家族财富传承都是高净值客户,有钱人、富豪。 此群体已完成资本积累,财富增值不再是主要问题,他们更关注的是财富的安全、传承。信托是财富管理传承的重要方式和工具,越来越多的中国高净值客户设立离岸信托或国内信托,无论离岸信托或国内信托,很多都有一定涉外因素。信托是一个很高端专业、陌生的领域,信托实务不仅涉及民商事、金融,还与家事、国际私法领域密切相关。家族信托的实质是涉外婚姻家庭最高端非诉业务。
中国大多高净值客户财富传承、家族信托及国内外资产配置等过程中的资产出境,会对当前经济运行、改革的有一定的挑战。因此,针对高净值客户对于财富安全的忧虑,应从法律层面加大个人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在具体财富传承的信托实务中,律师要不断学习,应对各种法律层面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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