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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孙长刚 律师

涉外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律师网首席律师
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首席律师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十佳婚姻家庭法律师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兼职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导师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
2018年入选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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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港澳大湾区家事与财富传承涉外法律论坛”成功举办
发表于2019/10/18      

      2019年921日,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涉外家事法律专题研究委员会“2019粤港澳大湾区家事与财富传承涉外法律论坛”在广州市华南师范大学隆重举行。


      

      本次会议由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涉外家事法律专题研究委员会主办,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协办。会议主题为“涉外•涉港澳台地区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实务”,参会人数共计140余人,创历史新高,主要有来自境内外高校专家学者、学生和律所、公证机关、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私人银行、家族办公室等各个领域的专业人士。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曾二秀教授主持了本次的论坛开幕式。曾教授对参会嘉宾表示欢迎,并对本次论坛的特邀嘉宾依次进行介绍。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郭玉军教授致辞。郭教授代表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对本次论坛的召开表示祝贺,对承办方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协办方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表示衷心感谢,对参会人员表示欢迎,对主办方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涉外家事法律专题研究委员会举办的活动和研究成果表示认可。她认为本次会议具有重要意义,符合粤港澳大湾区的国家战略,为涉外家事领域学术界提供新的研究方向、发展机遇及发展空间。

       本次论坛协办方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郑宇律师致辞。郑律师介绍了财富管理与传承、家族信托在我国的实务现状、问题及挑战,同时对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的成立背景、行业优势以及特色业务进行了介绍。他表示,为防范财富传承及家族信托设立中的法律风险,解决家族信托落地难等实务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将每年参与举办“家事与财富传承涉外法律论坛”,支持搭建一个跨境、跨界、跨学科、跨机构的研讨交流合作平台,同时,积极支持每月举办一期“家事与财富管理、传承沙龙”。

最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书记杨晓生教授致欢迎辞。杨教授代表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认为,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这一背景下,如何解决涉外家事法律纠纷十分重要,家庭财富、家族信托面临诸多风险、新问题和新挑战,具有巨大需求和发展空间。同时,他介绍了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成立背景及现状,并预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

开幕式结束后,进入专题发言阶段。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法庭陈海仪庭长分享的主题为“广州地区家事司法简要情况和特点”。陈庭长首先分析了广州法院近年新收一审家事案件的特点:数量居高不下,涉及的财产复杂、金额高、种类新,且当事人极易受到感情因素的牵扯。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情况为:数量占比小但逐年攀升;审理难度大;送达问题多。进而,她讲述了广州中院的创新举措:妇女儿童权益诉讼保护与研究基地、系列活动形式多样、两级法院审判调节一体化格局、独创家调板块、一规程三指引以及组织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心理疏导员队伍等。最后,陈庭长具体讲解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诸多疑难问题。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马忆南教授的发言题目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编纂概要”。马教授简要介绍:第一章对亲属种类、近亲属范围、家庭成员的定义等作出一般性规定;第二章结婚法,对于婚姻无效的原因增加了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骗取结婚登记的情形,删除重大疾病导致婚姻无效的规定,重大疾病改为撤销婚姻的理由;第三章家庭关系,增加夫妻双方平等享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明确规定其他劳务报酬及投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婚内析产的两种情形、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的规定;第四章离婚,新增登记离婚中30日冷静期的规定、增加再次起诉离婚法院直接判决离婚的规定、祖辈对孙辈的探望权,删除原离婚后经济补偿的苛刻条件,等等。

专题发言结束,部分与会人员在华南师范大学行政楼前合影留念。

       论坛正式进入研讨阶段。

       第一场研讨主题为“跨境婚姻关系法律问题”,主持人为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郭玉军教授,郭教授介绍了研讨主题的基本情况,并依次介绍四位发言嘉宾。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许凯副教授以“我国涉外协议离婚法律适用规则的独立性思考”为题发言。许副教授分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协议离婚适用法律的规定,提出我国涉外协议离婚法律适用规则独立性的三大质疑理由,进而通过一实务案例讲述涉外协议离婚的适用范围,他通过讲《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适用的四类案件,谈其对本条研究得出的三个结论。

台湾东海大学法律系林恩玮教授的发言主题为“台湾同性婚姻之法律冲突问题”。首先,林教授介绍了台湾同性婚姻的现状、发展背景及释字748号解释的相关规定。接着,林教授讲述同性婚姻是否为婚姻的定性问题,谈施行法与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争议。随后,林教授通过本国法主义之问题及差别待遇讲准据法的选择问题,他表示,两岸同性婚姻的登记流程需重新构建,需海峡两岸协同配合。

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王海南副教授介绍了“同性伴侣关系在台湾民事法律中的地位”。王副教授通过台湾同性伴侣关系民事法律规定的立法背景切入主题,讲述 “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的相关具体规定。他通过阐述婚姻及其边缘法律关系,认为本法未明确规范同性伴侣关系是婚姻、未给予同性伴侣明确的民事法律地位,且本法具有诸多问题需要修改完善。

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方建锋律师发言题目为“‘新解释’下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困境和优化建议——1759篇生效裁判文书为分析样本”。方律师通过对实务案例的统计数据介绍“新解释” 实行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现状,提出“新解释”适用过程中存在问题及优化建议。 

四位嘉宾发言完毕,与谈人进行点评。

       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忆南教授提出,新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定还存在不足,将来还需调整,台湾地区同性“婚姻”合法化带给大陆新的启示、极具价值。

中山大学法学院王承志副教授在对四位发言嘉宾的发言予以肯定的同时,认为涉外家事纠纷多具有身份及财产双重属性,如果按现行冲突规则采用分割方法程式化地处理,容易导致结果的不确定性。

       第二场研讨主题为“跨境家事法律问题”,本场研讨由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山大学法学院罗剑雯教授主持。

       第一位发言嘉宾为东华大学法律学系赖淳良副教授,发言题目为“论跨境继承事件中遗产管理人选任”。首先,赖副教授谈遗产管理制度之比较法观察,介绍了英美遗产管理制度、遗产当然继承制度以及遗产管理的三个阶段(选任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整理处分遗产、遗产管理人分配遗产)。接着,赖副教授讲述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管辖法院、遗产管理程序准据法、外国遗产管理程序之效力,认为选任遗产管理人对于国际间的遗产继承十分必要。

接着,台湾开南大学法律学系吴光平副教授介绍“被继承人本国法之适用范围及其界限”。吴副教首先解释了继承准据法的立法主意,介绍遗产分割原则、遗产统一原则、当事人意思自由原则。其次,他讲述台湾法之规定,包括《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进而谈被继承人本国法之适用范围。接着,他介绍限定继承及抛弃继承及遗产清算与管理,并对相关法律适用作出解释,谈继承开始之效力。

山东政法学院王立武教授以“跨国代孕的法律问题研究”为题发言。王教授首先讲述跨国代孕法律问题的背景,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两方面谈跨国代孕法律问题,包括法律适用规则、未成年子女的法律地位、代孕子女抚养权争夺中的法律地位等。他认为未来跨国代孕的国际法规制或者条约制定应当把握立法内容、立法原则、立法方法三个要点,并提出关于我国涉外代孕立法的完善建议。

最后,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方凡佳律师发言,题目为“以公证参与视角看意定监护制度下律师的作用”。他比较了意定监护制度下律师与公证机构的作用,认为律师可以在意定监护或其他养老方式的选择上开展宣导工作,在内容构建部分施展自己的专业水平,在过程中挖掘当事人的真实需求。

本场研讨的与谈人为华东政法大学婚姻家事法与妇女权益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李霞教授及广东五美律师事务所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委会主任李小非律师。

李霞教授肯定了四位嘉宾的精彩发言,认为他们的发言立足于实务现状,思路非常清晰,并强调被继承人在适用属人法中存在很多问题亟需解决。

李小非律师表示,本次论坛引起了学术界、实务界的极大关注,同性婚姻问题与代孕问题联系密切,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公益机构均在积极探索意定监护制度。

下午2:30,论坛进入第三场研讨环节,主题为“跨境家族信托实务与法律”,主持人为澳门大学法学院涂广建教授。

首先,Fountain TC Trust Limited张晓冬律师做主题发言,题目为“由裸信托看待信托法律选择”。张律师从信托的概念入手,从信托实务角度阐述信托的本质,并通过一新加坡信托案例谈信托的法律选择,强调信托涉及多个国家的因素,需考虑到当事人的个人情况和财产情况。接着,张律师对典型的PTC架构进行解析,通过此架构可利用法律限制受托人的权利。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蔡步青律师的发言题目为“跨境家族信托及资产配置之规划——以台湾为例”。蔡律师介绍了家族信托的意义、目的及法律效力。接着,他讲述台湾《信托法》、《信托业法》、《税法》及《民法》等相关规定,并进一步谈台湾地区的遗嘱信托、家族信托契约、闭锁性公司、私人家族信托公司等问题,提出办理家族信托可运作模式与建议之架构。

接着,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孙长刚律师发言,题目为“当前家族信托法律风险与律师作用”。孙律师通过实务案例谈我国内地家族信托的发展现状及业务模式,提出我国内地家族信托的发展困境因由。他重点介绍境外家族信托优势及中国跨境信托实务现状与风险,并结合承办的三个财富传承案例,分享了跨境家族信托业务合作及律师的八个作用。

最后,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信托专家汪岩焯先生以“中国家族信托业务现状及信托法比较研究前景”为题发言。他从自身的工作经验谈起,以实务案例说明信托法比较研究的重要性,倡议我们应当做中国信托法的比较研究,包括中国与外国信托法、中国信托法与中国其他法律的比较研究,强调受托人勤勉尽责的边界。他介绍了37号文、我国信托信息披露等情况,认为家族信托必须要有律师参与。

       与谈人原银监会非银司司长高传捷认为,四位嘉宾发言主题突出、观点鲜明,案例得当,对我国信托服务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风险隐患分析深入,所提建议客观公允、切实可行,质量很高。他提议,针对家事、涉外家事、财富传承领域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应统一认识、加强紧迫感,抓紧启动我国信托法修改与配套制度建设;为适应复杂多样的家事与财富管理需求,可区分类型、积累案例、潜心研究,以服务实践、推进立法。

       第四场研讨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袁泉教授主持,本场研讨主题为 “跨境家事纠纷解决机制”。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海红律师以“构建湾区家事纠纷联合调解模式的可行性探索”为题发言。林律师介绍了本次发言的背景与现实需求,进而谈联合调解可行性的基础,包括相关规定、调解组织、法律服务资源网路、政治等,并阐述了其对联合调解模式的构想。

中国国家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部馆员张小雨博士发言题目为“论跨境家事纠纷在中国的调解体系构建”。张博士分析了跨境家事纠纷与调解的四个特点,提出跨境家事调解体系的构建方案,她认为涉外调解人才队伍的建设十分重要,同时更应注重国际与区际间的合作。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史萍律师以“涉港婚前财产协议法律问题研究”为题发言,史律师通过一涉港实务案例,分析了婚前财产协议的司法认定、内地法院与香港法院的案件管辖、涉港婚姻家事案件的执行等诸多法律问题。

       与谈人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徐锦堂副教授参照港澳等地区的实践状况对联合调解的体制、机制的组织与运作提出建议。

与谈人暨南大学法学院戴霞副教授对律师等实务人员的研究成果表示肯定。她认为好的婚前财产协议的制定是纠纷的预防,涉外家事调解除具有国内调解的特性外,还要特别注意它的效力和执行力问题,可借鉴国际商事调解的成果。希望实践为立法、理论研究及教学提供第一手资料。

四场研讨环节结束,与会人员开始自由发言与研讨,在场人员就本次研讨会涉及的问题发表观点。

东莞公证处公证员发表观点,她提出公证员的司法辅助包括送达、调解,在北京、上海等城市公证人员已进入了法院参与诉前调解,并讲述了一涉外继承纠纷实务案件的调解过程,认为在调解及遗嘱效力方面公证处大有可为。

公益机构人员提问,同性关系中一方为台湾人,另一方为大陆人,二人如何得到法律保障?

王海南副教授回答,台湾现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同性伴侣关系,但仅限于台湾当地,两岸则有难度,因一方当事人本国法不认可同性婚姻,建议适用行为地法律在台湾予以办理。


      

     闭幕式主持人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孙长刚律师。孙律师对闭幕式的发言嘉宾进行了介绍,孙律师表示,在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各位领导和老师的支持下,继续每年举办一次“涉外家事法治论坛”。为防范财富传承、家族信托设立中的法律风险,解决家族信托实务落地难等相关法律问题,每年举办一届“家事与财富传承涉外法律论坛”。同时,此后在高校、律所及相关机构继续每月举办一期“家事与财富管理、传承沙龙”,便于加强财富传承、家族信托等相关领域学者、律师、专业人员的交流沟通。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袁发强教授做大会总结。袁教授表示,本次研讨会成功体现了专题研究会的特色,即学术研究与涉外实务结合;不同学科交合;港澳台与大陆学术契合。鼓励并欢迎更多各界实务精英关注涉外家事法律问题,参与涉外家事法律专题研究会的活动。把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好建议带到理论研究和立法完善工作中来。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袁泉教授致闭幕辞。她表示,本次论坛围绕家事与财富传承涉外法律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本次活动参会代表具有广泛性,讨论的问题具有超前性,聚焦司法实务难点、热点问题以及理论前沿进行了充分讨论,是一场难得的精神盛宴,对推动我国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最后,她感谢了本次论坛的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以及在座的各位参会人员。 

2019粤港澳大湾区家事与财富传承涉外法律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闭幕,与会人员对本次论坛的质量作出高度好评,论坛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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